交易費用
投資者買賣證券,需繳付之費用如下(貨幣單位:港元,1仙是相對於內地1分的金額單位):
1 經紀佣金 – 經紀可與其客戶自由商議佣金收費。
2 交易徵費* – 買賣雙方須分別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繳納每宗交易金額0.003%的交易徵費(計至最接近的仙位數)。
3 投資者賠償徵費* – 買賣雙方各付每宗交易金額的0.002% (計至最接近的仙位數)。然而,由於賠償基金的淨資產值已經積累至超過14億元,證監會根據2005年證券及期貨(投資者賠償 – 徵費)(修訂)規則,於2005年12月19日起暫停投資者賠償徵費。
4 交易費* – 買賣雙方須各自向交易所繳付每宗交易金額0.005%的交易費(計至最接近的仙位數)。
5 交易系統使用費 – 買賣雙方經紀均須各付每宗交易0.5元的交易系統使用費。至於經紀會否將交易系統使用費轉嫁投資者屬其商業決定。
6 股票印花稅* – 除非另有訂明,股票轉讓時,買賣雙方均須分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繳納每宗交易金額0.1%的股票印花稅(不足1元亦作1元計)。
7 轉手紙印花稅 – 不論股份數目多少,每張新轉手紙須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繳納轉手紙印花稅5元,由註冊股份持有人(即賣方)負責繳付。
8 過戶費用 – 不論股份數目多少,上市公司之過戶登記處按每張新發股票收取2.5元費用,由註冊股份持有人(即買方)支付。
若投資者與經紀或託管商在中央結算系統以外進行交收,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香港結算)不會向投資者收取費用。但經紀或託管商使用香港結算所提供的結算、交收、託管及代理人服務則須繳付費用。至於經紀或託管商是否會將該等費用轉嫁投資者,則全屬其商業決定。有關香港結算的服務收費,請參閱香港交易所網頁「市場運作」項下「結算」內的「證券結算」欄目。
* 香港交易所於每個交易日早上11時在其網頁登載港元兌人民幣及美元的匯率資料,用以計算旗下證券市場以相關貨幣計價的交易所涉及的印花稅及其他交易相關費用,包括交易徵費、投資者賠償徵費(現時獲豁免)及交易費。有關匯率資料見於「市場運作 」項下「證券交易資料」欄目。
(資料來源:香港交易所)